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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人甩手就走,那洪钟般的声音在山中回荡,“我叫孟劳,勤劳的劳,你最好赶快跟我回去,晚上山里毒虫野兽多,还有,你少跟我来文绉绉那套,小心我听得烦了一拳砸死你!”
孟拿目瞪口呆,提起脚步就追,孟劳走得飞快,他哪里追得上,跑得气喘吁吁还只能捕捉到他模糊的背影。上山的路有些陡,孟劳如履平地,轻轻松松上到半山腰,在悬空书院的大匾下站定,抱胸遥望着西天的霞光。
良久,孟拿踉踉跄跄跟了上来,见他一脸不屑,心里一股无名之火冲出,暗骂一声“蛮子”,把呼吸调整,挺直了胸膛,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。
孟劳摇头苦笑,三步并作两步越过他,循着左边一条小路走入密林之中。这里坡势较缓,经过一片花开妖娆的桃林,前方豁然开朗,一片整齐的屋舍依山而立,遥遥望去,整片建筑显得巍峨雄伟。远处,白头的天柱峰恍如羞答答的新娘,在云雾中若隐若现。屋舍边是大片竹林,竹子粗壮如擎天的柱,把这里层层遮掩,从苍翠欲滴的竹林间,桃红梨白隐约露出娇羞的笑脸,香溪水声如泣如诉,催响清歌万首,让人茫然若失。
走进竹林的小径,孟劳径直推开第一座院落的柴门,中间小院用青砖铺成地面,左边栽着一棵高大的桃树,现在正是满树桃花,桃花的一个大枝桠已伸到院外,桃花比外边所见略红,花瓣落了满园,如一层红红白白的地毯,院墙角落里放着一个大水缸,缸里满满的水,映出天上一朵正优游而过的白云。正屋只有三间房,旁边搭着矮小的侧屋,靠着墙角整齐地堆着些干柴,从小小的侧门出去是个低矮的茅厕,周围全栽种着矮小的兰花草。
孟拿走了一圈,立刻喜欢上这个干净整洁的地方,客厅里就一桌两凳,还有一把宽大的躺椅,他只觉得累得眼冒金星,二话不说,把躺椅拖了出来,放在那桃树下,往上一缩又迷糊睡去。
孟劳还想为他介绍一下情况,在他屋里左等右等等不到人,出来一看,气得两眼瞪得浑圆,一把抓起他大吼:“你这头猪,到底睡够没有!”
孟拿吓得浑身一个哆嗦,抡起拳头就打,孟劳一把抓住他的手臂,横眉怒目道:“敢跟我动手,你活腻了!”
孟拿只觉得那只手似已断成两截,心中憋着一口气,紧咬住牙关,即使疼得冷汗直冒也不吭一声,只用目光化成刀子,一刀刀往他身上戳。孟劳见他没有半点害怕,似乎有些疑惑,松开他的衣领,把他的手拿到面前左瞧右看,孟拿哼了一声,见他不动粗,也没力气理他,又蜷成一团开始迷糊。
“怎么像根柴棍子!”孟劳攥着那细瘦的胳臂左比右比,自己的膀子都比他的腿粗,真不知道他怎么活过来的,他研究完他的手臂,抬头一看,孟拿竟又睡得口水直流,顿时哭笑不得,进屋子拿了床被子出来为他盖上,看着他苍白细嫩的脸,摸摸脸上的疤痕,轻叹一声,端了盆水钻进屋子打扫。
其实屋子已收拾得很干净了,方丈派人来说有人要来跟他住时,他高兴极了,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三四遍。因为怕他不习惯滑倒,他连青砖上的青苔都铲得干干净净,山里冷,他用纸把窗户糊了三层,还特意在他房间里放了个火盆,加多了床被子。
从下午等到傍晚他都没来,他还以为他与其他人一样,嫌他长得凶长得丑,不愿与他同住,他灰心丧气地从书院离开,想去问问方丈到底是怎么回事,却刚好看到一个男子在青龙潭的大石头上睡觉,他的样貌和方丈所描叙的一模一样,破旧的青色棉袍,脸色苍白,眉目如画,瘦削单薄。那一刻,他真比打到老虎还高兴,因为这块大石也是他睡觉的地方,吃过午饭,就着耀眼的阳光,往这大石上一躺,听着流水潺潺,鸟儿欢唱,再烦心的事也能抛到九霄云外。
学生还没来,大厨房还没开始做饭,而且他们做的也实在难吃,孟劳摸摸脑袋,看着睡得如猫一般的漂亮男人,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,他不怕他,对他脸上的疤痕视若无睹,如果能把他留下来与他做伴,那他以后该有多快活。
他似乎看到两人言笑晏晏,一起躺在青龙潭边晒太阳的情景,心头一股热流涌起,憨笑着开始点火做饭,灶台的火光中,他似乎看到久远的热闹场面,笑容如烧红的铁,在最滚烫的时候熠熠发光。
“别闹我,让我睡觉……”那人湿热的吻落在他脸颊,让他憎恶不已,却无力挣逃,孟拿轻轻地抗议着,连眼睛都不愿睁开,翻身继续睡。
“大虎、小虎,不要调皮!”孟劳出来拿搬柴火,刚好看到两只大狗趴在孟拿身边舔他,又好气又好笑,他家烟囱一冒烟,这两只狗肯定就会来报到,真不知道书院那些伙夫是不是天天饿它们。
仿佛晴空一声霹雳,孟拿猛地惊醒,浑身冷汗涔涔,刚才竟然又梦见他,难道他已在自己身上打下烙印,让他走到这一步还无法撇清。
他的惊恐不安里,似乎带着隐隐的绝望和不甘,孟劳有微微的心疼,听口音他是京城人士,京城繁华热闹,美女如云,他这个年纪正是风光的时候,实在没可能来到这幽僻之所。而且,他看起来娇生惯养,肯定出身不凡,落到今天这个田地,想必吃了不少苦头,京城到这里路途遥远,他不名一文,真不知他怎么来的。
孟拿还在发呆,大虎小虎见孟劳不理他,摇着尾巴回头朝他扑来,孟拿惨叫一声,骨碌碌跌到地上,两只狗老实不客气地扑了上去,按在爪下又是一顿好舔。
孟劳微微一笑,“大虎小虎,给我过来!”两只狗这才放过孟拿,撒着欢跑到他脚边绕来绕去,孟劳蹲下去摸摸它们的头,抱了一捆柴火进去,两只狗紧紧跟进厨房,很快叼着骨头出来,以警惕的眼神看了坐在地上发呆的孟拿一眼,趴在厨房门口美滋滋地啃起来。
孟拿自认倒霉,抹抹脸上的口水,慢腾腾挪到水缸边,舀了一勺出来洗脸,又慢腾腾挪到屋里。客厅里是简单的方桌和板凳,连椅子和字画都没有,左边那间门口还贴着已褪色的红福字,他探头进去一看,屋子里只有一床一柜一桌一椅,家具上的红漆斑驳,看起来都已年代久远,却收拾得特别干净,到处都一尘不染,床上的被子叠得工工整整,桌上的笔墨纸砚也摆得一丝不苟。
他深深呼吸,屋子里充满了桃花馥郁的香,还隐隐带着竹林清新的气息,比起那深深庭院里终年不断的名贵熏香,这里宛如蓬莱。
他突然爱上这个地方。
上下打量自己一眼,他打开柜子,随手拿出一件青色棉袍,三下五除二把自己剥了个精光,也懒得再找中衣裤子,把棉袍一裹,顿时有些哭笑不得,衣服大了许多,下摆已拖到地上。他把换下的衣服拎了出去,径直走进厨房,也不理会那蛮子惊诧的眼神,把衣服统统塞进灶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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