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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那年夏天(第2页)

“不,她什么也没说,可是三年前,在太白山上,她发着烧,我照顾她,她在半昏迷中曾经拉着我的手叫路非这个名字,我印象很深。”

路非紧紧握住

面前的咖啡杯,指关节泛出白来,良久他才开口,声音有了一点低哑,“那天在你宿舍,看到小辰的照片,听苏哲说起,我才知道她曾经跟你穿越秦岭遇险,不要说我,她家人全都不知道这件事。”

“徒步出发前,每个人都要填家人的联络电话,只有她因为来得最晚,不知怎么的就没填,出事以后,俱乐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亲,可怎么都联络不到她家人。她在医院里也拒绝透露家里的电话,本来我以为她是独自生活,不过后来听见她给她大伯打电话,显得很轻松,只说想在西安多玩几天。”

路非看着前方出了一下神,低声说:“我回去后上网查了,报道全都很简单,我反复看你们穿越的路线,搜集相关的徒步信息,就是找不到关于你们两人被困的具体情况。”

“当时很多记者来医院,我倒是无所谓,但合欢拒绝接受任何采访,我当然尊重她的意见,只让我爸爸出面应付他们,同时感谢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动。”

“方便对我讲得详细一点吗,乐清?三年前,我回来过这个城市,就是你们出发徒步的那个时间。我确实想在做某个决定之前,回来见一下小辰,可没想到她为了避开我,会弄得自己差点送了命。”

“她是为了避开你吗?”林乐清皱眉沉思,他想,会在病中反复呢喃某个人的名字,却贸然加入一个艰苦的徒步只为避开他,确实是个让人不能理解的选择。

“我为了参加那个七天徒步,做了很长时间的准备。至于合欢,我们以前不认识,我只知道她最后一个跟帖报名,最后一个赶到西安的集合地点,带的装备并不齐全,但她说她从18岁开始参加徒步,户外经验足够应付这条线路,看上去没什么问题。”

那是一条十足自虐的路线,七天行程,全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,需要翻越10多座海拔在3400米以上的高山,而且沿途没有任何补给的地方,就是说所有食品都得随身携带,加上帐篷、炉头、气罐等各种装备,女性的负重都超过了20千克,男性负重大多超过了25千克,是名副其实的重装徒步。

太白山的景色壮美,石海、草甸、原始丛林、荒原直到第四纪冰川遗迹等各种地貌齐全,夏天不知名的各色野花随处盛放,那个时节正好高山杜鹃也开到尾声,十分绚烂,可是大部分路线其实没有路可言,只能踏着羚羊等野生动物行进的痕迹前进,气候更是瞬息万变,阴晴不定。他们出发的时间是七月初,个别山顶仍有隐约积雪,山上宿营地温度在0~10c之间,而且正当雨季,山间暴雨浓雾说来就来,全无征兆。

第二天下午,就有三个队员或者出现轻微高山反应,或者不适应艰苦路况,退出了行程,由俱乐部工作人员护送下山。辛辰带的帐篷并不符合规定,已经被留在山下,与她合用帐篷的女孩退出,她被领队指派与林乐清同住一个帐篷。有漂亮女孩“混帐”,林乐清自然开心,哪怕这女孩总是若有所思,并不怎么说话。当然,在那样的高强度穿越中,闲聊的人很少,可到了休息和晚上宿营时,大家都谈笑风生,而她仍是沉默的,眼神飘向远方,明显心事重重。

第三天天气不错,夜宿将军庙,满天繁星璀璨明亮,似乎触手可及,并坐仰望星空,他们才有了第一次算得上对话的交谈。林乐清意外地发现,两个人以前竟然曾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。

“她一路都毫无抱怨,紧紧跟着队伍,表现得能吃苦,也很有经验,吃什么食物都不挑剔,喝从石缝里接的水也没像另外的女队员那样大惊小怪。”

路非有一点洁癖,他想艰苦他应该并不怕,可那样的饮水大概就有点接受不来了,记起辛辰曾自嘲“馒头掉地上都能捡起来拍拍灰接着吃”,倒真是一点没夸张,难以想象那个曾经挑食挑得厉害的女孩子经过多少的户外磨炼,才到了这一步。

“到了第四天,上午下起了小雨,等我发现她因冲锋衣渗水感冒低烧,只是自己吃药硬扛着的时候,已经晚了。她越走越慢,我和她落在后面,过了雷公祠就跟队伍失去了联系,在一大片原始落叶松针林迷失了方向。”

那天雨并不大,可是雾十分浓,辛辰的步子显得沉重而迟滞,仿佛被泥泞的山路绊住,林乐清要接过她的背囊,她摇头谢绝,哑声说:“没事,我撑得住,你先走吧,我一会儿就跟上来了。”

后来她没法倔强了,只能任由林乐清将背囊夺过去。

“晚上我们只有独自扎营,倒霉的是我在周围没有找到清洁的水源,还碰上了一只落单的野生羚羊,这种动物看着温驯,其实很危险,据说太白山里每年都有羚羊顶死人的例子。我算走运,闪避开了要害,但还是被顶了一下。”

林乐清勉力支撑着回了帐篷,躺在辛辰旁边,想等疼痛缓解下来。她正陷入半昏迷中,突然抓住他的手,喃喃地说:“路非,不要走,不要走,我害怕。”

她的手劲突然大得出奇,拉扯牵动他被撞的锁骨,顿时疼得他眼冒金星,他只能咬牙忍着,柔声安慰她:“好,我不走,放心,我就在这里。”

辛辰好一会儿才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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