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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其说楚楚在厨房里帮忙,还不如说她是在帮倒忙。
“妈,不要做排骨汤了,子初哥不喜欢吃这个。”楚楚这边刚交代完母亲,见保姆王妈正在取菌类食材准备做菜,忍不住开口说道:“王妈,多炒一些,我记得子初哥喜欢吃这个。”
王妈一边应声,一边低头笑,楚楚再看母亲,也是一脸笑意,人逢喜事精神爽,自个倒是轻轻笑了起来:“你们笑什么?”
楚母笑眯眯的看着女儿,取笑道:“你要不要去客厅问问你子初哥还想吃什么?缺食材的话,现在还来得及。”
楚楚脸红了,清了清嗓子:“懒得理你们,我去客厅陪爸爸聊天去。”
这顿饭吃得还算融洽,楚培华和妻子原本就很喜欢陆子初,饭桌上很热情,不时为他添汤夹菜。
表面看来,陆子初和楚家人相谈甚欢,身为后辈谦卑守礼,可谓礼节周全,但眸中弥漫的笑意却没有嘴角浓,只能说陆子初这个人太不动声色,愣是没让精明能干的楚家人看出端倪来。
餐半,楚楚起身,拿起红酒瓶,落落大方的走到陆子初身旁,亲自帮他把酒续满,举起杯子,模样颇为豪爽:“子初哥,我转学之后,你平时对我很照顾,这杯酒我敬你,因为有你,我在t大收获了很多新知识。”
陆子初嘴角含笑,放下刀叉,并不急着起身,而是拿起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,并未起身,抬眸看着楚楚,淡声道:““我下午还要公事要忙,不适合喝酒。”
楚楚妩媚一笑,并不勉强,仰头喝完杯中酒,笑着对陆子初说:“工作重要,子初哥随意。”
既然是随意了,陆子初也懒得虚伪应酬,碰也没碰一下那杯酒,他表现的那么自然,跟往日神态一致,楚家人心知陆子初为人,甚少饮酒,尤其是工作场合,从来都是滴酒不沾,所以现如今不喝酒,也没多想。
饭后,陆子初看了看腕表时间,起身告别。
楚培华多精明的人,早就看出女儿喜欢陆子初,也有意创造机会让女儿多跟陆子初私下相处,于是寻了借口,让女儿开车送陆子初回去。
楚楚热情高涨,陆子初难得没有推辞,意味深长的打量了一眼楚楚,微微扬起唇角:“今天天气不错,有兴趣一起走走吗?”
对于陆子初的提议,楚楚求之不得,笑容欢喜。
她说:“好。”
其实很不好,跟陆子初散步真的不好。
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,陆子初散步兴致不见消退,反而兴致正浓。
一个小时前,楚楚原本还能跟陆子初并肩而行;一个小时后,楚楚只能跟在陆子初身后,趁他不注意的时候,垮下僵硬的笑脸,扭动着双脚。
并非楚楚娇气,而是她今日为了漂亮,穿着一双7厘米高的高跟鞋,这种鞋穿在脚上很好看,显得高挑而性感,但穿起来却很累。
楚楚刚开始还能踩着7厘米高的高跟鞋如履平地,但走的时间长了,小脚趾侧、脚后和脚背都被磨破了,不用看,刺痛感传来,一定是起水泡了。
现在的情形跟当初楚楚设想的场景完全不一样,她原本以为两人走一会儿累的话,就会找地方坐下来歇歇,而且那个地方很有可能会是咖啡厅或是茶餐厅,但没想到……
楚楚看着前方男子身影,忍痛踩着高跟鞋,追赶上他:“子初哥,你渴不渴?我们要不要找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再走?”
如果可以的话,她是真的不想再走了,简直是活受罪。
“累了吗?”陆子初眼神关切。
楚楚嘴硬,“不累。”
陆子初笑容迷人:“不累就好,我记得再有几条街,有家老店专做饼干,味道很好,你陪我一起过去,正好可以给你父母买一些带回去。”
一听还要走上几条街,楚楚脸当时就白了,但因为性子倨傲,只得扬起僵硬的笑容:“好啊!我妈妈最喜欢吃饼干了……”
于是,楚楚为了“最喜欢吃饼干的楚母”,踩着高跟鞋,穿过几条街,再次强忍了一个多小时,因为疼痛,楚楚好几次都想哭出来……喜欢一个人,太不容易,偏偏前面那人毫无察觉。
有一次,楚楚实在是忍受不了,唤住陆子初,想对他说自己脚疼,走不动,可当陆子初回头,状似不经意的垂眸看了一眼她穿着的高跟鞋,表情半是认真半是戏谑道:“穿这么高的鞋子,不累吗?”
楚楚眸中有光华闪动着,看起来甚是动人,还不待说话,就听陆子初温声开口:“你穿高跟鞋,很漂亮。”声音娓娓动听。
也就是这么一句话,瞬间让楚楚心花怒放,这还是陆子初第一次夸她,这时又听陆子初问她:“你刚才叫我,想对我说什么?”
楚楚忍着痛,咬牙微笑:“没什么,我只是想问问你,还有多久才能到。”
“大概十分钟。”转身,陆子初嘴角笑意撩人,搭配清隽的五官,秒杀路人无数。
这天晚上,阿笙在宿舍挑灯夜读,接到陆子初的电话,他说他在法学系教学楼那里等她。
披衣下楼,周六周日很多学生回家,要不就是彻夜不归,外出狂欢去了,老实巴交呆在学校里的人,不是埋头苦读,写报告,写论文,就是在睡大觉。
宿舍楼距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,阿笙怕陆子初等着急,一路跑过去,远远就看到了陆子初的座驾。
教学楼几乎没人,所以陆子初把车停在教学楼前,看似光明正大,却又显得很隐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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