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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世新说话很是讨喜。
胡猛摆手:“不怕弟弟你笑话,哥哥我啥都没有,就钱多!所以,到了哥哥这儿,其他的都不要想,就可劲造。哥哥知道,你们部队上,现在条件好了,想吃什么都有,但哥哥还是心疼你!十年如一日的训练、执行任务,唉,哥哥心疼你呀。”
“我都习惯了,这么多年一直这样,真的不觉得苦和累。甚至,如果哪天我退役了,可能会很不适应。”林世新笑着道。
黄思柳则给林世新添了一碗鸡丝燕窝羹:“现在不是有句话么?哪有什么岁月静好,不过是有人在为我们负重前行!林兄弟,你就是那个负重前行的人。来,喝点汤,垫垫胃。”
林世新连忙接过了嫂子递来的碗:“谢谢嫂子。”
胡猛端起酒盅:“你看哥哥我这一感伤,差点忘了大事!来,我们共同举杯,一起欢迎远道而来的好兄弟。”
于是,几人纷纷举杯,并饮下杯中酒。
胡佳怡考虑到昨晚的失态,所以并没有完全喝掉,她只是做了做样子,浅浅湿了唇。
没想到,她这样一番作态,让对面的林世新尽收眼底。
林世新表面依然不动声色,心里却在想:丫头,吃到教训了吧?知道深浅了吧?呵呵!
胡猛咂吧了下嘴:“好久没喝了,真是畅快。兄弟,吃菜。”
胡猛开始了劝菜,黄思柳自然“帮衬”。
林世新放下酒盅,便开始对付起哥哥嫂子递来的“强制爱”。
他喝了一口鸡丝燕窝羹,对于口重的人来说,确实没啥大滋味。但鸡汤的清香,还是很浓郁的,燕窝丝也很顺滑爽口,总体来说,是一道无功无过的菜。
他又咬了一口鸭腿,嗯,这个不错!林世新眼睛都亮了:鸭肉紧实饱满,一口下去,汁水四溢。嚼吧嚼吧,满嘴都是肉食带来的满足感——当兵的人,尤其钟爱吃肉。
胡猛一看兄弟的表情,就知道他的喜好了。
他连忙转动圆盘,将肉多的一侧,转到了林世新眼前:“兄弟,尝尝这海参烩猪筋。哥哥跟你说,这店看起来破败,其实是个好地方。这个地方的祖宗,以前是给太后娘娘做饭的,手里头有真本事。祖宗把本领代代相传,他的孩子们基本都赚了个盆满钵满,就因为有个好手艺!”
林世新夹了一筷头猪筋,放进嘴里,一口下去猪筋溜滑且韧劲儿十足,须得好好下功夫,才能碾碎。
他满意的点头:“好嚼头!”
胡猛一听,就拍手道:“看来,我的小老弟也是个饕客了。好,来,再喝一杯!”
众人再次举杯……
胡佳怡一直安静的吃着喝着,间或被父亲拉着举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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