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我挑眉:“那村里估计有幸存的人,还有几十只丧尸,你确定?”
他坚定的点点头:“我确定,”
“行吧,那你去吧。”
见我同意得如此痛快,他微微愣了愣,紧接着松了口气,好像不要他去,反而让他很难受似的。
他拿着步枪和对讲机,嘿嘿一笑,二话不说便向着那村庄跑了过去。
小云担忧道:“哥,这样行吗?你放心?”
“放心才怪,那村里的情况他也不清楚,还有那么多丧尸。”
我钻进车里,同样拿了一个对讲机,同时将最后一颗手雷拿了出来。
“秦月,架好枪,保护好那小子,小云,你注意附近,有丧尸靠上来就自行解决,小心些。”
秦月问:“你要跟上去?”
“他心没那么细,有时候还马虎,我必须得跟着,对了,一会儿你这样,看到他靠近村庄后,你试着将另一边房屋的玻璃打碎,靠着声音看能否把那团丧尸引开。”
“好。”
和两人交涉完毕,小阳已经走了很远了,我快步跟了上去,那村庄离我们也只有几百米的距离,没一会儿他就靠近了一座房屋边缘。
他并没有现我跟了上来,而他前面隔了两座房子的地方,就徘徊着三十多只丧尸。
咵啦。
旁边的房屋二楼,一扇窗户的玻璃突然碎掉,碎渣掉落在地,那徘徊的二十多只丧尸顿时受到刺激,一窝蜂冲了过去。
小阳侧着身子瞥了一眼,见丧尸全部跑开,他蹲着身体,立刻窜了出去,像个小偷似的,蹑手蹑脚来到那户人家门前。
只见他在那户人家紧闭的门前站了一会儿,不时还左右张望,手里似乎捣鼓着什么,十多秒后,才打开门钻了进去。
我心里吃惊:“这小子会开锁?”
他钻进去后,却没有关上门,见状,我也准备跟上去,可晃眼间,我看见那户房子的二楼,貌似有一道人影闪过。
有人?还是丧尸?
我赶忙跟了上去,远处还有几只晃荡的丧尸,看见我,立即嘶吼着冲了上来。
刚跑到房子跟前,便屋里便传来一阵砸东西的声音,以及人的怒吼声。
我赶忙钻了进去,同时将他因为马虎而没有关上的大门关上,门外的丧尸这时候冲上来,狠狠撞在门上。
关上门,刚转过身,眼前突然出现了一道黑影,对着我扑了过来,随之而来的,还有一股子腐朽的尸臭味,我心里一惊,急忙抬起手臂,卡在那黑影的脖颈处。
丧尸!?
屋里灯光昏暗,一时间没有看这黑影的模样,但也无所谓了,丧尸的脸,都一个样。
他的力气不大,抵挡起来也不算吃力,猜测是一位老人感染后变异的。
我就这样卡住他,另一只手从腰间拔出刺刀,从他太阳穴扎了进去,身前的压力瞬间消失,他顿时没了力气,摔在了我脚边。
刀拔出的那一刻,一股子冰冷的黑血顺势喷了出来,溅了我一手,格外恶心。
楼上传来了激烈的打砸声,还有小阳的闷哼声,我顾不得手上黏糊糊的黑血,赶忙循着声音跑上楼。
叮!
刚进门,一把沾着黑血的斧头猛地砍在了我身前的地上,将瓷砖地板砍裂,溅出一阵火花。
我身体僵住,只差半寸的距离,脚趾就会少个数。
作品简介社区民警许啸的灵魂,穿越至大唐奴隶贩子周钧的身上。爱岗敬业的小民警,利用社区沟通技能和现代商业模式,将奴隶贩卖这份令人不齿的工作,打造成了一条美丽而又闪亮的产业链,真正实现了一人为奴全家光荣的宏伟人类目标,成了整个大唐乃至世界的一道奇葩而又靓丽的风景线。...
简介关于穿到七零做路人某别人穿书,不是女主就是女配,最起码的也是一个路人甲。只有她,穿到书里啥也不是,那她就给自己安个路人某好了。正好现在没有什么娱乐节目,她可以吃瓜看戏。可是那个谁,你可是末世大佬,能不能不要这么粘人。...
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,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,叛逆顽劣,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,殊不知,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,再次睁眼,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...
关于重生八零,胖妞领全家致富买豪车胖是一种病?胖就没人要?胖妞怎么了?胖妞有福气!林妮本是21世纪的一个小白领,赚着5000的工资,混着舒服的日子。可奈何一觉醒来,成为一个85年的胖妮子,这可把她愁坏了。16岁,体重130的林妮,成为校园一道风景线。她的三叔,林宝福,没错,就是三叔!居然跟自己同级,而且是个大学渣他们被学校退学,成为社会青年一路打拼,成为豪姐飙哥!转身将学校买下,重生八零,胖妞领全家致富买豪车是城市流浪猫精心创作的现代言情。...
简介关于女配重生开局成了神二代臭名昭着的女魔头夜离歌陨落了,修真界烟花齐放,普天同庆。不过,夜离歌重生了开局找到了亲生父母留给她的宝物,揭开了困扰她一生的身世之谜。原来,她并不是无依无靠,任人挖掉灵根却无力反抗的小可怜。出身于一流的修真世家,还有护短且实力强悍的血脉长辈,她甚至可以做修真界最横的崽。前世和自己同归于尽的齐皓轩,也重生了吗?还有那个总以女主自居,让自己背负无数骂名的齐雅欣又是怎么回事儿?怎么一个两个都冒着先知的小眼神儿?重生不易,能卷则卷,有恩报恩,有仇报仇,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,拿了我的直接剁爪子。我的机缘是我的,别人的机缘也是我的!于是齐皓轩日防夜防的夜歌没能成为神憎鬼厌的女魔头,齐家怎么还是灭族了?齐雅欣我做为女主的金手指和大机缘呢?按原书剧情应该替自己背锅的夜歌,她怎么不是人人喊打的魔修?夜离歌本人也十分郁闷,谁能告诉她为什么,自从炼化了可以令血脉返祖的归元果后,怎么就长不大了呢?...
简介关于殊遥秦姝喜欢一个人,将他默默藏在心里十年。穆昀琛这个名字,她光是念着都会觉得甜。可她只是穆昀琛高中生涯里的一个普通校友。甚至样子都快记不清了。直到一个美丽的误会,她和穆昀琛重逢了,对方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将她记在了心里。用了某些很笨拙的手段,终于将喜欢自己的小姑娘拐回家。穆昀琛喜欢跟秦姝待在一块,也喜欢听她唱歌,一直默默做她的小粉丝等待她作品。直到在一起后的某一天。秦姝咦,你们公司想要找这个作者?穆昀琛对,但是这个作者不喜欢卖版权。秦姝哦,那你求我,我开心了就卖给你。穆昀琛这是一个霸总想宠妻,结果自己太太却捂着好几个马甲的故事...